《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抗击疫情、应对经济下行中的作用,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效减少失业现象发生,维护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
2.河南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1号)
三、主要说明的问题
1.本方案主要是针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政策参保企业。
2.对稳岗补贴的政策执行时间截止到2020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