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做好我市失业登记
有关工作的通知
汴人社〔2020〕6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做好我省失业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失业登记,提升就业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失业登记范围。明确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本通知所指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可参照执行。将常住地为城镇的登记失业人员统计范围,户籍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以常住地为准,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等为由不予受理。
二、实现多渠道申报。各县区人社部门和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政策服务宣传力度,明确失业登记服务指南,主动公开线上线下服务途径,对未开展业务经办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工作指导,打通服务渠道。要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河南就业系统)及时审核确认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失业登记申请信息(具体流程见附件1)。通过就业服务网上大厅、内网经办系统、河南就业APP、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实现劳动者失业登记“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
三、规范失业登记受理审核。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内地(大陆)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凭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就近选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原因,并由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也可通过线上渠道统一提交失业登记申请。各县区要强化失业登记服务,确保失业登记业务即时办结。做好失业登记信息监管监测,对逾期不办的业务事项进行定期通报并问责到人。
四、做好失业登记人员动态管理。河南就业系统已实现失业登记人员内外部信息比对和动态监管工作。各县区要做好登记失业人员日常服务,建立定期联系制度,通过与社会保险、工商登记等信息比对,工作人员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了解劳动者就业失业情况。鼓励登记失业人员主动报告求职经历和就业状态,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出现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注销其失业登记,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告知(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死亡及无法取得联系的除外):
(一)超出登记年龄: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处于就业状态: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三)终止就业要求: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
(四)各县区确定的其他情形。
五、加大登记失业人员帮扶力度。各县区要打通服务链条,优化服务流程,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要通过开封市人力资源网、开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基层服务平台等多种途径,及时推送岗位信息,做好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以市场化、信息化手段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及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对其中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置。对有培训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推介就业创业政策和职业培训项目。对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服务;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协助办理贷款申请。
六、加快实现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信息互认。加快实现河南就业系统和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两个系统)中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以下简称两项业务)数据的有效对接和信息互认,实现两个系统、两项业务“一入口”申报工作。各县区要加强两项业务数据联动,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个人,将其信息纳入人社信用体系。
七、强化失业登记信息监测通报。各县区、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信息监测工作要求,做好失业登记系统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的一致性校验,实现失业登记人员统计报表从系统直接生成,提升数据质量,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市局将按照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有关事项考核标准,适时通报各县区业务受理逾期、系统外经办、工作滞后等情况;将失业登记服务情况纳入就业工作考核,与资金分配挂钩,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八、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保就业就是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落实好各项就业优先政策,强化稳就业工作措施,兜住民生底线。要以信息化工作为引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线上线下经办服务、基层业务培训和失业人员后续帮扶等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制定专人负责失业登记工作,动态监测登记失业率,多措并举,开展失业人员就业援助,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附件:1.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专班业务经办流程
2.失业人员登记表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