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仲裁办连续五年获全省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河南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全省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豫人裁办〔2009〕1号),我市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受到表彰,这是该办连续第五次获此殊荣。
河南省人事厅印发的《河南省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通报》(豫人裁办〔2009〕2号)文中对开封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特别是在处理案件中坚持“程序就是公正”的审理理念,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的服务措施,创新开展了“四个关键阶段”调解法和坚持不懈地强化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培训等做法在全省范围予以推广。尤其是独具特色的“四阶段调解”工作,两次在《中国人事报》予以刊登,有效地扩大了我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