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事争议案件办理使用新规则
今年一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尹蔚民部长签署第2号令,公布了《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是一部程序性质的规章,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执行《规则》的有关规定,市仲裁办人员认真学习《规则》内容,结合自身业务研究明确了《规则》中适用于人事仲裁的程序规定,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做到审理人事争议案件程序统一,认识一致。及时修改完善并统一印制了《当事人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仲裁员依法审理情况监督卡》等25种仲裁文书,确保2009年受理的人事争议案件严格按照《规则》的规定进行审理。
(市仲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