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10月26日受理了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申请的宋百魁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宋百魁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1-23870766 0371-23666671
2021年10月28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职工姓名:宋百魁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022419******2918
事故简述:2021年10月11日20时46分左右,开封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辅警宋百魁,在城西派出所办公室值班时,突发疾病,呼之不应。事故发生后,被120急救车送至开封市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10月11日23时50分宣告死亡,死亡原因: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