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7月14日受理了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申请的朱瑞娜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朱瑞娜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认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伤(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1-23870766 0371-23666671
2021年10月18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职工姓名:朱瑞娜 性别:女
身份证号:41022419******5020
事故简述:2021年9月7日17时11分左右,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职工朱瑞娜,在公司办公楼二楼卫生间突发疾病,呼之不应。事故发生后,被120急救车送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救治,诊断为:1.蛛网膜下腔出血,继发脑室出血、脑疝;2.呼吸心跳骤停,心肺复苏术后;3.急性左心功能衰竭;4.双肺肺炎;5.高乳酸血症;6.代谢性酸中毒;7.晚孕,孕32周,单死胎;8.急性肾功能不全。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9月9日13时55分宣告死亡。经调查,朱瑞娜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认定视同工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