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7月14日受理了开封市金明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申请的孙保强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孙保强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认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伤(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71-23870766 0371-23666671
2021年10月18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开封市金明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职工姓名:孙保强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020319******0514
事故简述:2021年6月28日15时00分左右,开封市金明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职工孙保强(派遣至国网河南开封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前往博望天成小区抄表途中,行至华夏大道求实高中附近,突发疾病,呼之不应。事故发生后,被120急救车送至开封市第二中医院救治,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7时20分宣告死亡。经调查,孙保强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认定视同工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