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发布2020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现公布2020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孙永立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9年10月26日,开封市尉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尉氏县程程徒手餐厅、木桶鱼饭店、回家吃饭饭店三家饭店拖欠劳动报酬。经查,该三个餐厅实际负责人孙永立拖欠1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65198元。尉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4月30日孙永立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7天内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但逾期未履行。
2020年6月24日,尉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2020年 6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