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发布2020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现公布2020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杨留政拖欠劳动报酬案
2020年6月18日,开封市禹王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开封东大化工整体搬迁工程900标段项目内墙腻子工程拖欠朱永峰工资。经查,该项目由平顶山市荣胜煜商贸有限公司承包,工程负责人杨留政将该项目内墙腻子工程分包给农民工朱永峰。目前朱永峰所干的内墙腻子工程已完工,杨留政拖欠朱永峰农民工工资12000元。禹王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7月16日杨留政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汴禹人社监令字〔2020〕第10号),责令限期5天内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但逾期未履行。
2020年7月23日,禹王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所欠工资已全部结清。
2020年 12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