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制定的一系列稳就业保民生政策落实落地,扶持重点企业复工达产,助力企业发展,进一步做好我市稳就业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明电〔2020〕9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明电〔2020〕9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内容如下:1、明确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申请对象、补贴标准、申报材料等内容;2、明确了社会保障补贴的申请对象、补贴标准、申报材料等内容;3、明确了职业介绍补贴的申请对象、补贴标准、申报材料等内容;4、提出了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资金监管、做好统计工作三个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