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填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通知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一式两份到基金征缴科进行审核。有欠费的,必须首先补缴,然后经办人鉴字盖章。
二、转稽核科对《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通知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进行复核,符合接续条件后签字盖章转主管副局长签批。
三、以上手续办理后转信息数据科进行微机处理,完毕后所有表格交基金征缴科装订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