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
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抓手,坚持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工作重点,立足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围绕“高效、务实、廉洁、为民的服务宗旨,转变工作职能,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扎实有序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
一、明确职责权限
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行政执法行为、依据和职责义务,结合工作实际,对执法权限进行逐层分解,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全面梳理“马上就办”事项,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明确各科室和业务窗口的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做到权责分明。
二、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积极探索源头预防、内部联合执法,以及部门间联动执法等新机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重视处置质量,在法定期限、执法程序、事件证据及适用法律法规依据上下功夫,健全行政执法责任,依法行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二是不断推进按程序办事。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各项业务职能,规范办事程序,制作办事流程图,通过各种形式对外公示发布,把按程序办理的理念根植每个工作人员头脑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保证每一项业务办理都依法合规按程序。
三、推进“阳光行政”
一是建立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更新完善考勤、会议、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基金监管、档案管理、信息发布等业务管理制度,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效果评价等公共服务制度,对干部工作作风和行为规范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强化内部监督考核,保障各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建立“法治型机关”、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和有效遵循,着力推进“阳光行政”,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不断巩固廉洁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接受社会监督
以强化考核为抓手,通过检查考核监督来确保各项政策法规和业务制度落到实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权力运行。一是聘请义务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恳谈会,设立了行政执法监督箱,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二是开展服务满意度和服务对象需求问卷调查,广泛接受建议和意见;三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公示栏及服务手册进行公开,既方便群众办事,又起到自我约束和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考核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