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年报
2017年,市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研究制定《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要点台账,通过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内容等多种方式,确保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组织到位。市人社系统始终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常议常抓、抓实抓好。一是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及时调整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局一把手亲自担任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经常性地研究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不同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二是局机关及各局属单位坚持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抓好工作落实,切实提高了人社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意识,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四是加强对全市人社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使全市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做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上下联动、有序运行。五是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并组织召开人社系统信息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及时传达培训班精神和有关政务公开知识,确保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高标准开展。
二、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为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市人社系统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市人社系统通过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业务流程等方法,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完善政策解读和发布机制。市人社系统高度重视重要政策文件宣传的时效性,做到了第一时间转发、印发政策文件,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上积极引导学习文件精神。以记者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在开封日报、开封电视台、汴梁晚报、官方网站及微博、微信、“掌上开封”等媒体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及时更新信息,完善互动功能,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编印发放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宣传册,努力把“政策”送到每位群众手里。充分发挥“12333”公益电话咨询服务作用,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开设创建短信宣传平台,开通咨询热线。定期或不定期编发政策信息,使政策宣传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在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如社区等)设点集中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板报、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营造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成效,提高政策知晓率。三是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市人社系统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申请公开工作开展,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保障制度的落实。市人社系统办理依申请公开3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50余次,回应社会关切的内容主要涉及毕业生就业、档案托管、工资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员招录及遴选、事业单位招聘、干部人事管理、社保卡使用问题等事项,受到广泛好评。
三、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在公开内容上,市人社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一是推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公开。市人社系统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要点台账,严格按照方案和台账要求,组织实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公开方式做到及时便捷,办事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全面贯彻落实社保降费和稳岗补贴政策,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过降费、补贴方式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岗位,激发企业活力。接到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后,及时将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20%调低为19%、将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5%调低为1.2%、个人费率由0.5%调低为0.3%、工伤保险执行新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等信息进行了公开。注重放管服改革信息和脱贫攻坚相关信息公开,确保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信息能够及时、规范地传达到群众中。二是抓好人社系统业务工作相关信息公开。人社系统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手机微信平台、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及时、全面、规范地公开政务信息2000余条。其中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报纸等渠道累计公开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措施、效果、相关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相关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扶持对象、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信息、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岗位供求信息等就业创业信息700余条;退休人员公示、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工作推进情况等社会保障信息累计公开100余条;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考试、公务员考试等人事人才建设信息累计公开80条;信息化建设、劳动关系等信息公开120余条。三是持续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面深化网络公开内容,加大网络公开容量,实行实体政务服务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科学设置网络公开栏目,方便网络查阅内容,全力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服务网络。加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建设,充分利用“12333”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系统,不断增加人工智能服务内容,大力增强一线服务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提供人性化全面咨询服务,有针对性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辐射面、冲击力,广泛发布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人社领域各类服务信息,通过对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市民热线节目及市政府连线平台、人社网互动平台等媒介,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不断提高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目前,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工作标准还不够高。2018年,市人社系统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抓好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关于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一是进一步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情况予以全面及时地回应。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