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7个职能科室,预算归口管理单位1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全供事业单位9个。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拟订我市具体实施办法,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7、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汴工作或定居政策。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9、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12、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预算归口管理单位共有编制801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事业编制703;在职职工722人,离退休人员283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为扎实做好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现人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我市经济工作会议、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快”总基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四三二一”工作思路(推进四大工程、实施三项改革、完善两个体系、抓好一大建设),强力抓好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构建等工作,为全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四个开封”和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2、目标任务。
(一)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强力推进就业创业四大工程,深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促进创业就业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5.5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65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5万人,新增转移就业3万人;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7万人,创业培训0.64万人;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83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职业技能培训13.8万人次、鉴定考核2.5万人次以上,新培养高技能人才6000人。
(二)社会保障水平显着提高。各项社保政策有效落实,业务经办能力建设显着加强,业务整合效能稳妥推进,“五险合一”取得新进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年月均)、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达到58.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37.6万人)、97.8万人、30.5万人、32.5万人、19.58万人,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6.5亿元、8500万元、3100万元、2400万元,全面完成各项省下年度目标任务,社保工作取得新突破;抓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社保基金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基金平稳安全运行。全年新增采集社会保障卡100万张,累计发放和应用社会保障卡350万张,争取实现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对象全覆盖。
(三)人事人才支撑更加有力。围绕申报的2个国际合作项目、7个国家重点项目、13个常规专家项目、1个出国(境)培训项目,积极做好引智和成果推广工作,引智工作再上新台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制度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工作更加高效。公务员考录、公开遴选和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公务员平时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规划调配工作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和公开遴选、招聘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人事考试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工考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培训模式有效拓展,人事考试培训成效更加明显。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圆满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政策有效落实、保持总体稳定。
(四)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巩固。抓好调整劳动关系政策法规宣传,健全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格局。劳动人事仲裁办案效率不断提高,全年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4%以上。举报投诉接待台账制度严格落实,受理案件登记率达100%,投诉结案率达95%以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5%和92%以上,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工作措施。
(一)强力推进就业创业四大工程。
(1)扎实推进就业工作基础建设工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县级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和基层平台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一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流程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快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重点业务全部通过系统办理,实现信息系统数据与统计数据相一致。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形势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全市人力资源职业供求状况分析报告,提高就业创业数据统计的科学性、有效性。加快推行就业实名制,提升就业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效能。
(2)大力实施就业创业服务提升工程,强化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坚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完善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扶持大中专学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城乡各类群体自主创业,促进新业态创业,激发大众创业活力,强化倍增效应。加强创业教育,培育创业主体0.64万人。加强创业贷款扶持,多元化筹集担保基金,提高担保能力,简化手续、降低门槛,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援企稳岗补贴,减少下岗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岗位。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建设认定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健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统一完善业务经办规程,实现就业管理和服务全程信息化。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就业援助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和监管措施,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3)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统筹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开展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等专项服务活动,组织就业见习,强化实名登记与跟踪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创业。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服务工作,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创业。统筹做好残疾人、妇女、退伍军人、失地农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4)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目标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稳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发挥项目带动和示范作用,深入开展我市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有效提升全市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更高质量就业。扎实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抓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落实河南省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严格培训补贴资金管理,确保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顺利实施。深化职业资格管理方式改革,加强职业培训、鉴定工作服务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行为,提升鉴定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技工院校管理,加强免学费、助学金发放监督,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提升技工院校教学质量;加快推进技师学院建设,指导技师学院开展好教学及教科研、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社会培训、招生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参与“2016年河南职业技能竞赛年”活动;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建设开封区域内特色专业技能竞赛基地,承接更高层次技能竞赛项目,打造技能竞赛品牌。推进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
(二)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资收入分配和人事制度三项改革。
(1)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积极、稳妥、严格、统一、担当”的工作要求,坚持“先易后难、先简后繁、整体推进、分步实施、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及早进入改革状态。力争第一季度启动参保登记工作,9月份实现市直和具备条件的县(区)按新的制度机制参保缴费、支付待遇,12月底前全面实现按新制度新机制参保缴费、关系转移接续、待遇发放和工资清算兑现到位。认真做好与我市原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有序规范接续。
(2)稳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数据核查、薪酬合理水平测算工作,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指导县区开展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二是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和绩效工资审核工作;扎实做好工资福利和2015年工资年报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加大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力度。继续抓好“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按照省人社厅统一要求,及时拟制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并提请市政府发布实施。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加快建立企业薪酬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规范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工资共决、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3)有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三项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动态调控机制,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调整工作,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变更核准工作。坚持按岗聘用,强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开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做好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变更和解聘、辞聘工作,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岗位聘用竞争和激励机制,严格转岗竞聘,实施竞聘上岗制度。创新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探索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相挂钩的人员考核办法。做好全市医疗体制改革、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有关协调配合工作。
(三)积极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和和谐的劳动关系两个体系。
(1)持续加强社保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服务能力。一是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调整、发放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规范征缴工作流程,探索依法征缴新途径,以农民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被征地农民等人群为重点,狠抓扩面征缴;按照省人社厅部署要求,及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二是抓好基础管理。加强业务能力和法治社保建设,不断提升经办管理能力。认真组织上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和核定工作。继续巩固和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全面实现全市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做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前期准备;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设立2家定点医疗机构。扩大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待遇标准。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办理工作。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结合省人社厅“互联网+人社”三年行动方案、开封市“互联网+”行动计划和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不断提升人社工作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数据集中、共享以及大数据挖掘分析等功能。加强12333公共服务热线综合平台建设,打造公共咨询服务品牌。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提高采集发放和目录应用率,年底前实现“三个覆盖”:社会保障卡发放覆盖全部参保人员,应用覆盖人社部门全部用卡业务,银行终端覆盖全部行政村。做好开封社保123手机APP项目对接和实施工作,争取早日投入运营。四是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前期准备。根据我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规划部署,及早准备、主动协调推进,研究出台全市具体实施方案。五是强化舆论宣传效应。积极利用电视台、网络和微信等媒介,持续宣传普及社保政策法规,营造浓厚氛围。六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社保基金监管软件效能,探索创新基金监督办法,加强基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稽核内控,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建立社保基金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社保基金反欺诈工作。
(2)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系,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抓好贯彻落实。持续加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规范企业裁减人员行为,深入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巩固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强化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舆情监控,加强企业裁员情况监测,做好涉及劳动关系领域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继续推进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管理制度化、手段信息化、机构标准化“三化”水平,力争2个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达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尽快实现标识、名称、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调解员行为规范“五统一”。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为重点,狠抓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持续做好书面材料审查工作,健全违法行为快查快处机制,扩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覆盖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加强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四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强力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研究制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工作办法,逐步健全制度机制,有力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五是继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以信访基础性业务工作为抓手,贯彻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制度,打造公开透明的网上信访系统,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抓好人事人才队伍建设。
(1)持续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全市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建立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激励制度,选拔表彰一批市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业科目培训。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提高评审质量;规范申报推荐工作,加大职称工作公示力度,打造“阳光职称”;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探索建立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业绩库,加大对职称评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调整完善评委会专家库,优化评委专家队伍,抓好评委培训,提高评委会公信力。组织实施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办理工作,把好资格审查关,规范证书办理流程,做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整顿和清理工作。
(2)大力做好引智工作。积极探索“引项目+引资金+引人才”“研发中心+引进人才+成果转化”等模式,大力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做大做强我市优势产业提供优质服务。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引智项目,重点抓好小麦、玉米、花生等优势农业引智项目专家管理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三届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暨项目对接洽谈会。做好出国(境)培训工作,抓好培训成果跟踪、收集和推广工作。加强外国专家服务管理和项目经费使用监督检查,严格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资格审查。积极帮助博士后建站单位完善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协助设站单位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管理、考核等工作;积极申报新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做好国家出台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后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开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意见(试行)》,做好公务员考录和公开遴选工作。积极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深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双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宣传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岗)先进事迹。认真落实我市2014-2017年公务员培训规划实施方案,组织好公务员培训,不断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加强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建好用好全市公务员信息库,认真抓好公务员网络学院建设。继续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工作。继续推进新录用公务员基层锻炼工作。严格落实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纪律惩戒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
(4)有序推进规划调配工作。科学制定和实施我市人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做好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和招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提高工作精准化水平;加强对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指导、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学习贯彻省人社厅即将出台的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流动制度措施,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减少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促进人才便捷顺畅流动。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管理和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做好公车改革相关工作。
(5)积极做好人事考试培训工作。认真抓好人事考试、工勤技能培训与考核和干部教育培训。加强人事考试工作平台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人事考试指挥系统,完善考试操作指南,加强考试基地建设,促进人事考试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加强工考制度建设,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整体素质上台阶;拓展培训思路,改善培训方法,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多样化、特色化。
(6)做好军转干部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九公开、一监督”阳光安置制度,实施精准式安置,科学配置军转人才资源,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接收安置、退役金核发及各项福利待遇落实、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强化管理责任,认真落实解困政策,扎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认真做好其他基础性工作。
继续推进党务公开和阳光政务工作。坚持以开展人社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抓手,大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及诉讼制度化建设。扎实开展调研,推进成果交流转化。持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党组织建设和人社文化建设。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常态化新闻宣传。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在线办事和交流互动功能,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努力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服务。认真做好平安建设、消防安全、防汛抗旱、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老干部服务、办文办会等各项行政工作。
4、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要细化领导责任,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抓全面,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具体科室、相关部门具体抓,确保各项人社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自觉把人社工作放在时代发展的大环境中去思考,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中去谋划,放在人社事业前进发展的大趋势中去把握,确保工作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要强化依法办事、依法指导的观念,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帮抓指导,提高工作效能。对涉及全局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大项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逐个环节抓具体、抓到位。要及时发掘和大力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和自觉性。
(二)要狠抓工作落实。各级要保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坚持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扑下身子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抓到位。要唱好“今日歌”,坚持从今天、从现在做起;把好“一字关”,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念好“小字经”,从小事、从细节做起;用好辩证法,善于老中求新、同中求异、小中见大,使抓工作落实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意识和行动。面对人社工作新的形势任务,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坚持用新的视角审视人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用新的思路和办法破解人社工作难题,做到不畏艰难、追求卓越、勇创一流,切实展现新风貌、开好新局面。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继续坚持和严格推行督查工作制度,采取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对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各单位要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和有关改革任务,分类细化、分级建立工作台账,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每月5日前,各科室、各单位将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局办公室。局将对督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将督查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
(四)要狠抓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动全系统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继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岗位宣誓承诺制度,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完善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监督管理办法,实现重点岗位风险监管全覆盖。研究出台公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公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局纪委加强作风督导检查和效能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现象。通过加强和改进作风,切实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拼搏进取的干劲,始终保持廉政勤政、高效服务、作风过硬的良好形象,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二、三公经费减少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11万元,较2015年预算126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12%。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近年来我部门“三公”经费呈逐年下降逐势,主要表现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在制定2016年度本部门预算时,局班子更是提出了要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压缩10%以上的目标。
附件: 人社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