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大家好,很高兴通过《民生社保》栏目,为大家介绍一些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方面的知识和问题。
一、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社会保障范围比较广,内容比较多。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措资金,使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保险制度。
其他保险还有:《劳动法》第75 条所规定的“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等。
二、关于《社会保险法》
1.立法目的: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宪法》第45 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立法方针: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
3. 具有三项特征:强制性、共济性、普遍性。重点说说强制性。《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中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宪法》第42 条规定:中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劳动法》第72 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法》里用了58 个“ 应当”,主要是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首先要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然后依法享受保险权利等内容。
4.逻辑关系:《社会保险法》第4 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第60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整个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逻辑关系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个人享受的权利与其应尽的义务成正比,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5.主要内容:共分12 个章节98 条,2011年7 月1 日施行。分别阐述总则、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险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