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年”活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宣传行动。为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宣传行动,全市设立咨询台15个,受理群众咨询20000余人次,散发法制宣传单60000多份,现场处理案件5起,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开展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普查。全市各县区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3075家,涉及劳动者53110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指令1945份;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3900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154家;补缴社会保险费100.75万元;对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又拒不配合整改的12家用人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
三是加强对砖瓦窑厂和小作坊等的监督管理。劳动保障局监察支队检查建筑工地17个,涉及建筑企业21家,项目部41个,涉及农民工3600人,监督用工单位为60多名农民工补发工资15万余元,处理并责令清退童工5人。
四是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接受涉及超工时、不支付加班工资、收取抵押金、未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各类举报投诉案件282起,立案236起,已办结230起。
五是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加强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发放情况日常检查,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无积案。日前,已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10起,监督发放农民工工资490万余元,涉及农民工3269人,督促签订劳动合同8000余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是加大了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加大对社保基金清欠扩面征缴依法征缴力度,通过监察程序责令600多户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欠费,涉及劳动者5.4万人,征缴清欠各项社会保险费4100万元。通过依法行政有效促进了养老、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