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事局文件
汴人[2008]129号
关于做好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正确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和《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豫人[2008]90号)等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各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切实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对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各考核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年度考核,激励和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二、认真执行《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这是指导全省考核工作的重要文件,它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公务员考核的实践经验,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程序、结果的使用以及相关事宜做出了全面的规定。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清理废止与新的考核办法不相适应的政策和做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市人事局反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仍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豫组[1997]57号)进行。各级事业单位要紧密结合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以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为依据,以个人业绩为重点,完善考核方法和评价方式,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实效。
三、坚持原则,严格确定优秀等次比例
各县区、各部门在考核工作中要重视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要把考核工作与各单位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文明单位建设情况、部门受表彰情况及平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起来,加强对优秀等次的使用和管理。要注意掌握优秀等次人员的结构分布,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核算,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优秀比例不得互相占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占用一般工作人员的优秀名额。对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考核主管部门不予审核备案。
各县区、各部门在申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时,应填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从开封人事信息网下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市直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按以下标准掌握:
1、各单位的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本年度被省(部)级以上授予荣誉称号或综合表彰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或受地(厅)级综合表彰的单位、上一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市“万人评议”前五名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17%以内。
2、上一年度没有开展平时考核、考核结果没有及时备案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13%。
3、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决策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
4、年度考核需单独进行的组织和人员,经批准后优秀等次比例可以单列。
各县区可结合实际设置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优秀等次人员总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
四、结合平时考核工作,做好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平时考核工作的重要作用,认真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管理,做好平时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要把平时考核作为审核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重要内容,对没有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单位,适当降低其优秀等次比例。各单位要把平时考核工作与创新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公务员整体素质。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制度,对各考核单位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总结考核经验,严格考核纪律。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未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的,其考核结果不得作为工作人员职务级别晋升、工资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备案上报材料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登记表》(通过考核软件打印)、《2008年度考核结果》(通过考核软件打印)各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考核数据。
五、及时落实考核结果,发挥考核工作激励导向作用
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是对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基本依据。要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在教育、激励和监督公务员等方面的作用,创新管理,完善机制,促进公务员素质和能力建设。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自2006年起)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仍按原考核办法执行。
六、年度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1、优秀等次比例审核:市直单位在12月15日--12月19日进行。
2、年度考核结果备案:
市直各单位在2009年1月12日前基本完成考核工作,2月16日前报市人事局备案。各县区的考核结果在2009年2月底前报市人事局备案。
开封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