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天龙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享受稳岗返还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等文件要求,现拟河南省天龙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1家中小微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为确保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基金安全,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0月20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请各申报企业认真核对信息,如有异议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
0371-23388006 开封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
0371-22351650 禹王台区社保中心失业科
0371-22786290 龙亭区社保中心失业科
0371-23625928 鼓楼区社保中心失业科
0371-23388712 顺河回族区社保中心失业科
0371-27995669 尉氏县失业所
0371-22312750 杞县失业所
0371-23287698 通许县失业所
0371-26668780 祥符区失业所
0371-22022375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保中心失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