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2021年下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果公示
按照河南省《关于规范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劳鉴〔2011〕1号)的规定,依据劳社部发〔2002〕8号标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医疗专家对2021年下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进行了检查鉴定。为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4日。
举报电话:23870766、23666671
附件:开封市2021年下半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名单(市本级、祥符区).xls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