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
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我市于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和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工作中,市人社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从市场主体库中按每个县区30家用人单位的数量随机抽取了270家用人单位分配至各县区;要求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市135家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公司进行审查评价。
各县区按照要求积极行动,认真审查了所抽用人单位报送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制定规章制度、休息休假、是否使用童工等情况的书面材料,根据审查结果对企业诚信等级进行了评价,更新了劳动监察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同时将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国家信用信息平台;对建筑施工项目逐一进行实地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和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将检查结果全部录入河南省农民工工资监管系统。我市此次随机抽查的用人单位中被评为A级的62家;检查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公司被评为A级的79家。
各县、区要充分运用审查评价结果,对评为A级的用人单位,在下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工作中只需填报审查表格,不再提供其他相关书面资料(发生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除外);对评为其他等级的用人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督,督促其依照法律法规纠正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