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书
(2020年9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失业补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如下:
申领人员范围: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两类人员,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
待遇标准:属于以上申领范围的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分段计算;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年6月底。
申领材料: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申领办法: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申领。
1. 登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
2. 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
3.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直接受理。
开封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社保中心失业科:23388006 鼓楼区失业科:23625928
顺河区失业科:23383381 龙亭区失业科:22786706
金明区失业科:22022893 禹王台区失业科:22351650
祥符区失业所:26668780 杞县失业所:22312750
尉氏县失业所:27995380 通许县失业所:23287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