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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

        2020-11-18 0
      1. 主题词
      2.  
      3. 有效性
      4. 有效 
      5. 发文文号
      6.  
      7. 成文时间
      8. 2020-11-18 
      9. 发文机构
      10.  
      11. 发文时间
      12. 2020-11-18
      13. 汴人社办〔2020〕15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制度的通知》(豫劳社监察〔2006〕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豫人社监察﹝2016﹞7号)等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作用,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通过2019年度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工作,掌握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更新完善用工信息数据库,对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通过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将企业分别认定为不同的信用等级后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利用评价结果,推动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为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三、书面材料审查、诚信等级评价范围

        1.用人单位抽查审查:按照《开封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汴双随机办〔2020〕1号)要求,市劳动保障监察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从市场主体库中按照每个县区30家用人单位进行抽取后分配至各县区。各县区完成对被抽取的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后,可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本辖区用人单位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

         2.建筑企业、劳务公司全部审查: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营业执照住所地址在本辖区的本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进行审查评价;对外地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检查并进行书面材料审查。

        四、书面材料审查、诚信等级评价时间

        书面材料审查时间从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15日,诚信等级评价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

        相关材料和表格可从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bcyjd.com/→下载中心)下载。

        五、诚信等级评价要求及结果公示

        (一)等级评价。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分类方法及评价标准》并结合日常巡查情况对本辖区用人单位进行诚信等级评价,审查重点内容:一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二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公司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三是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非标准工时企业备案情况;四是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本辖区在建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同时要结合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和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经核查发现本辖区建筑工程项目自2019年1月以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应及时向该项目所属建筑公司住所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推送违法信息。

        (二)公示应用。2019年度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论分为:A级诚信单位、B级诚信警示单位、C级失信单位。

        1.各县区对随机抽取用人单位的检查审查结果要及时录入国家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并在书面材料审查、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整理汇总本辖区评价结果,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

        2.各县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评价结果要录入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诚信等级管理”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对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欠薪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向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黑名单”栏目和开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六、考核验收

        工作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各县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验收,主要抽查对分配至各县区的30家企业和建筑企业的检查是否有遗漏、报送书面材料是否齐全及审查和评价定级情况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等。对不能按要求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将通报批评并在年底目标考核时视情况予以扣分。

               附件:1.用人单位应报送的书面材料.docx

               附件:2.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docx

               附件:3.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表.docx

         

         

         

        2020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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