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
开封职位体检公告
按照《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开封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及体检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体检集合地点及时间
集合地点:开封市鼓楼区晋安路中段158号(原开封大学门口)
集合时间:2020年7月12日(星期日)早上7:30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
(二)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按照分组分别集合报到、验证。未能准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时领回。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或漏检、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的,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选用。
(五)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方收取。(注意:参加体检的考生准备充足现金,260元)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近视的须带着合适的近视镜。
(八)根据规定,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考生请携带省辖市级以上三甲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体检时出具怀孕证明并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九)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十一)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四、防疫相关要求
(一)考生体检统一乘坐大巴车,乘车前经红外线测温仪测温,体温<37.3℃方可乘车,对体温≥37.3℃或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的,立即由工作人员引导至远离人群的临时等候区,通知防控负责人,按规定流程处置。
(二)考生乘车时须佩带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执行体检医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附件: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开封职位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