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2017年下半年因病或非因工伤残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果公示
按照河南省《关于规范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劳鉴[2011]1号)的规定,依据劳社部发[2002]8号标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医疗专家对2017年下半年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进行了检查鉴定。为确保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6日。
举报电话:23870766、23666671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公示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