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封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汴政办〔2016〕117号)精神和全市促进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更大地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按照开封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汴农工创〔2017〕2号)、《开封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汴农工创〔2017〕3号)文件精神,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上旬组成专家评审组,对上半年确定的全市8个返乡下乡创业示范乡镇试点今年以来的创建情况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审结果已经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现将拟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满后,由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发文认定。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3日。
监督电话:0371-23666933 23666671
附件:开封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拟定名单
开封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开封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拟定名单
杞县裴村店乡
通许县朱砂镇
杞县葛岗镇
通许县练城乡
尉氏县小陈乡
祥符区杜良乡
尉氏县城关镇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杏花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