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环评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
资格审核与证书领取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环评工程师考后资格审查与证书领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原则上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与证书领取同步进行,一次完成。
二、资格审核人员范围
参加2018年度全国环评工程师考试且全科成绩合格的新考生以及外省转入的考生(见附件2),2016年度以前报名的考生不再提供审核材料。
三、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2018年全国环评工程师考试报名表或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考生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由省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聘用企业变更的还需同时提交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证明;
(四)免2科考生需提供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满15年的证明材料或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以上复印件清晰并用A4纸按序装订。
四、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理时间:2019年2月19日至2月21日。
办理地点:市民之家(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三楼57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