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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社会保障一卡通管理发放工作方案

        2014-11-10 0
      1. 主题词
      2.  
      3. 有效性
      4.  
      5. 发文文号
      6.  
      7. 成文时间
      8. 2014-11-10 
      9. 发文机构
      10.  
      11. 发文时间
      12. 2014-11-10
      13.  开封市社会保障一卡通

        管理发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卡多用,全省通用”为总目标,2014年底,发放社会保障卡70万张;至2015年6月底,发放社会保障卡230万张;至2016年12月底,基本实现开封市范围内各参保人员的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根据《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规范》、《社会保障卡密钥载体安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实现社会保障卡管理、发放“三个100%”,即社会保障卡安全存放100%、发放准确率100%、问题解决满意率100%。

        三、组织管理

        市、县(区)两级人社局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窗口)为社会保障卡发放主体,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政策解答,成品卡管理、发放,新卡申请受理、数据采集上报,补、换卡办理及卡相关数据汇总、回写。

        市劳动信息中心为市人社局所属的市级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承担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管理、发放的工作职责。

        市辖各县、区人社局应按照《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规范》文件要求,设立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或窗口,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专网线路和工作人员,对外公布办公地址及卡服务电话,承担社会保障卡管理、发放的具体工作任务。

        市、县(区)两级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部门(窗口)要密切协作,积极配合,社会保障卡管理、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解决并加以总结,以保证卡在管理、发放、使用等环节中“一发就用,一用就通”。

        市、县(区)两级社会保障卡金融合作机构要按照《河南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开封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合作协议》内容要求,在社会保障卡管理、发放、使用等环节中积极配合,以保证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顺利激活,实现在社保参保缴费及待遇支付等方面的业务办理顺畅、有效。

        四、工作要求

        1、市、县(区)两级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在读卡器(含PSAM卡)、成品卡、临时卡等关键设备及介质方面要专人管理、妥善存放,交接过程要有完善的交接手续(见附表一《开封市社会保障卡交接单》)。

        2、县(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大厅(窗口)在正式发放社会保障卡前要制定完善的发放计划,做好充分的准备,如确认发放批次和领取人的基本信息等,并且在发放后及时做好发放结果反馈,以便于数据信息的及时回写(如涉及待遇领取的金融账户信息),保证社会保障卡顺利使用。

        有条件的县、区可将发放工作下沉至乡(办事处)和村(社区)劳动保障站(所)。

        3、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要根据各县(区)的卡发放计划派驻联合办公人员进驻发放现场,帮助领卡人员及时激活金融账户,保证后续业务正常开展。

        4、社会保障卡的领取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初采集制卡数据的县、区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大厅(窗口)或县、区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指定的乡(办事处)、村(社区)劳动保障站(所)领取。原则上不允许代理领卡。16周岁以下的领卡人须法律规定的监护人代为领取,代领人应提供与委托人所属关系的证明。在卡发放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实领取人身份,在《社会保障卡批次交接单》上做好记录工作,避免纠纷发生,做到发放准确率100%。各县、区自交接社会保障卡后,每月应在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前及时将发放结果反馈给市级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以便及时将已激活的金融账户信息回写业务系统,以保证社会保障卡与原待遇发放金融卡之间的平稳过渡。未及时反馈和回写金融账户的,社会保险待遇仍按照原待遇发放金融卡的途径进行领取。

        5、社会保障卡发放过程中,如有社会保障卡所属金融机构与原业务经办金融机构不一致的情况,则由社会保障卡所属金融机构建立临时账户,原业务经办金融机构须按照社会保障卡所属金融机构提供的社险待遇发放的持卡人员和待遇明细进行转账,社会保障卡所属金融机构的临时账户在收到转账资金后,应及时进行分解,保证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6、三个月内未有效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县、区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履行相关返卡手续(见附表二《开封市社会保障卡返还记录表》)后,将社会保障卡及时返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妥善保存,并根据应领卡人的具体情况如出国定居、死亡等情况,出具提供相关证明,经确认并予以注销、销毁。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0日




        开封市社会保障一卡通

        管理发放工作流程图

        附表一

        开封市社会保障卡交接单

        编号:

        交接日期


        交接状态


        交付单位


        物品明细

        1.卡片所属箱号:

        3.卡片所属区县:

        3.卡片张数:

        交付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确认人签字


        1.此表用于社会保障卡交接过程中,对于各项明细内容进行确认,审核;

        2.此表一式两份,交付部门与接收部门,分别保管,作为凭证依据;

        3.此表必须确认人审核予以生效;

        4.此单据保存期限为两年












        附表二

        开封市社会保障卡返还记录表

        县(区)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盖章):

        社保卡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返还原因

        返还人

        接收人

        接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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