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
机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 机房系网络运行重地,工作人员出入须刷卡记录,并填写工作日志。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工作、参观须有网教中心工作人员陪同。
2. 进入机房应自觉更换拖鞋或穿鞋套,禁止携带危险、易燃、易爆物品。
3.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门禁卡、设备安全密钥、账号、密码等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安全信息保密。
4.禁止在机房及周边房间、楼道等堆放、乱扔杂物,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吃食物、随地吐痰等,保持机房卫生。
5. 离开机房须关好设备、电灯等,将用过的物品归回原位。原则上不要打开机房周边房间窗户,若确需开窗,离开时一定要关好。
6. 机房安全责任人每周应对机房以及周边房间的电力设备、消防设施、水暖设施等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7. 机房动力监控系统与设备应保持良好运行状态,责任人应随时查看并掌握情况。
8. 在机房内工作时,如果发生意外或故障,发现有破门、火警、水浸等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机房安全责任人,并协助处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