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日报《民声·民生》栏目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该咋算?
社保部门详解计算方法:人均提高10%不等于每人提高10%
记者 尹杰
“前一段听说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增长10%,可是我对照了一下调整标准,感觉自己的并不是10%,请问这是为什么?” 3月15日上午,记者接到市民张先生的咨询电话。张先生2007年从我市一家企业退休,对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非常关注,他想请记者联系有关部门,详细介绍一下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究竟该咋算。
养老金普遍上调10%指的是全省平均数
3月15日下午,记者就这一问题专门咨询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详细地解答了市民的疑问。据介绍,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10%。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3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根据严格测算,2012年12月全省277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为1667元,因此,此次调整的人均10%即为人均约167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均提高10%并不等于每人提高10%,人均提高167元也不等于指每人提高167元。也就是说,不能简单地以个人基本养老金数额乘以10%计算,而是要根据方案确定的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统筹计算,否则就掉进了计算误区。
每人每月100元基础上还要看缴费年限等因素
其中,普遍调整按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第一部分是指: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普遍增加100元。第二部分是指: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缴费年限越长,增加得越多,缴费年限越短,增加的越少,这也体现了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的一贯原则。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按照方案,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大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企业退休人员,还将采取倾斜调整的办法,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调整中,尽管所有企业退休人员的调整基数都是每人每月上调100元,但对于缴费年限不同、符合倾斜调整的条件不同的退休人员,其增资的数额与比例也不完全相同。因此,简单地按照10%的平均增长比例乘以自己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算出的钱数当然与严格按照方案调整的实际数额不同。张先生之所以感觉自己的增资比例并不是10%,就是进了这个计算误区。
举例说明,甲调整前养老金是1000元,缴费年限30年,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不是专业技术人员和军转干部,那么此次调整甲将增加200元,和本人养老金相比增幅为20%。而乙调整前养老金2000元,缴费年限30年,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62周岁,不是专业技术人员和军转干部,那么此次调整乙将增资160元,和本人养老金相比增幅为8%。两者的增加金额是严格按调整方案计算的,但都不是本人养老金的10%, 体现了国家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照顾养老金水平低人员的调整方向。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9次,通过前8次调整已大幅度提高了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待遇已由调整前的月人均475元,增长到2012年调整后的月人均1602元。企业退休人员工资“九连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也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将会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