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社会化考核鉴定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
二、服务对象:市直鉴定所(站)、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就业创业人员。
三、受理部门:开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四、受理地址:开封市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开封技师学院办公楼1417室)
五、联系人:任化威、何峰
六、联系电话:0371—22733878
七、法定办理时限:无
八、承诺办理时限:按照职业技能社会化考核鉴定相关规定办理
九、收费情况:按豫政〔2008〕52号、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豫财办综〔2005〕21号
十、监督投诉电话:0371—23666915
十一、设立依据: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十二、受理条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及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
十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1寸证件照片2张;
3、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初级、中级等级证书的需提供原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工龄条件报名的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工龄证明;
4、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可从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5、市直鉴定所(站)、企事业单位集体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请示,电子版、纸质(加盖公章)各一份。
十四、办理流程:
1、市直鉴定所(站)、企事业单位、个人提出鉴定申请;
2、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按照有关规定缴费;
4、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考务工作;
5、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鉴定成绩进行认定;
6、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证书。
十五、办理流程图(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