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1、考核工作的安排。根据省厅部署安排我市考核工作。公务员定期考核一般在每年11月开始,第二年3月结束。
2、优秀等次比例的核准。
3、考核结果备案。主要掌握考核单位参加考核人数、考核等次、各等次之间的比例、受处分人员的考核情况及不称职(不合格)人员情况等。
4、对我市当年的考核工作进行总结。
5、报省人事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