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搞好新老政策接续。今年省厅对政府购岗劳动合同期限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与招用的政府购岗人员签订政府购岗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2018年起各地新招用政府购岗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不再续签”。各县区要结合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号)和此次《通知》精神,做好新老政策接续、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基层政府购岗人员思想稳定,政府购岗计划有序进行。
二、做好基层岗位开发。各县区要按照统筹开发、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区政府购岗人员现状、基层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年度政府购岗需求以及财政预算安排就业补助资金等情况确定,开发的种类和数量控制在乡镇(街道)数量的50%以内,市人社局根据各县区上报基层岗位开发数量进行综合衡量确定今年全市基层岗位开发的种类和数量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三、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各县区要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岗位开发情况,认真填报《河南省2018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申报表》(附件1)和《河南省2018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汇总表》(附件2)。务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市人社局就业办,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 系 人:张平友
联系电话:0371-23666933
电子邮箱:kfjycjbgs@163.com
附件:1.河南省2018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用人单位需求申报表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