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工程系列申报职称人员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度申报工程系列职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限破格、无职称直接申报、军转和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非公有制领域(不含省外企业驻豫分支机构)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且业绩较为突出的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均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人员需提供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专家推荐意见栏需专家本人签字、出具意见,不可打印,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工作经历),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网上申报时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
公务员和军队转业人员到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职称。对于公务员辞职后和军队自主择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及以下职称。
以上人员需提供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网上申报时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
(三)对于达到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人才以上标准者,可不受年限和学历限制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对于达到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C类人才标准者,可不受年限和学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对于技能人才达到C类人才标准的,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技能人才申报职称的要求执行。对于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享受一次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以上人员需提供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A、B、C类人才证书、专业学位证书、劳动合同等,报省职改办审批。
经过逐级审核后,年限破格、无职称直接申报、军转和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即日起——11月7日到新开封大学进行审核,逾期不再审批。
二、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2019年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实行线下申报,申报人(中级和初级)根据要求提供纸质材料,逐级审核后,按工程系列中评会纸质材料接收时间要求,根据申报人申报专业提交至市职改办。
(一)所需纸质材料
1、《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登记表》一式3份。
2、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4、参与的工程项目及业绩成果:按《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登记表》中“参与的工程项目及业绩成果等情况”栏填写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要求:纸质材料每人装入牛皮纸制档案袋,档案袋正面写明申报单位、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需与职业资格专业和现从事专业一致,依照开封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目录规范填写)、评审类型(职业资格答辩考核)。
(二)有关要求
1. 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要依托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
2. 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年限要求参照豫人社职称【2011】11号文件;
3. 应注册而没有注册的职业资格不予以答辩考核;
4. 发现职业资格取得不符合考试规定的不予以答辩考核;
5. 不从事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不予以答辩考核;
6. 明确以考代评的职业资格不予以答辩考核;
7. 不设职改办的用行政章代替;
8. 答辩考核原则上一年一次。
9.申报人员需留能联系上的手机号,如因手机号码联系不上,后果由申报人员承担。
三、其他问题
1、申报中级工程师申报系列为“工程”、“工程”,评委会所在地为“开封市”,拟报评委会为“开封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专业为对应的专业。
2、无职称直接申报建筑、技术监督专业中级工程师可以直接申报,评审类型为正常,不需要再填写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3、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申报除建筑、技术监督专业中级工程师外仍需逐级申报,不可以无职称直接申报中级工程师(双证研究生除外)。
4、2019年10月28日已经开始网上申报,网上截止申报时间为11月20日,逾期不再审核。2019年11月4日-20日(周末除外)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材料接收地点新开封大学3号楼1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