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8年企业薪酬调查结果发布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介绍机构及用人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豫人社文〔2018〕144号)要求,根据《统计法》有关规定,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8年度全市具有代表性经营正常企业及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情况进行抽样调查,通过对调查样本数据信息的录入、汇总、筛选、分析,整理出开封市218个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同时为满足用人单位招录人员的需要,我们还根据抽查样本的有关数据,整理了不同管理岗位等级、不同专业技术职称、不同职业技能岗位、不同行业门类工资指导价位,现就2018年企业薪酬调查结果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要意义
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是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信息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并发布不同职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信息、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对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调查比较、形成科学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对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
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到2020年,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企业薪酬调查体系。开封市按照统一制度要求,做好与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的并轨工作,建立本市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
调查方法和频率。企业薪酬调查为抽样调查,调查的为上年度全年数据,原则上以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或者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为抽样框,根据规定的抽样参数要求分级抽取企业样本进行调查,市级调查委托各县(区)具体实施。调查的样本企业相对保持稳定,并按照要求进行轮换。调查使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开发的系统,采取被调查企业填报、分县(区)、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汇总的方式开展。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调查,条件成熟时适当增加调查频率。
调查内容和范围。调查企业从业人员的总额工资报酬和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包括不同职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水平、构成等相关数据,以及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人工成本水平、构成及主要经济数据等内衣。市级调查覆盖18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调整,不含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国际组织行业门类)各类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各类职业从业人员(不含军人和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制度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信息、企业人工成本信息以及相关技术说明等。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信息主要包括:分职业中类、职业小类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分位值,分管理岗位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分位值。企业人工成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分位值、分行业门类分规模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分位值、分行业门类分规模企业人工成本效益指标(主要包括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等)。分位值为高位数、上四分位数、中位数、下四分位数、低位数。
2018年企业薪酬调查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市场或出版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经济效益,参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合理调整本单位工资分配方案,做好职工工资水平与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