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开封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9年3月
2019年度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拟订我市具体实施办法,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
7.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汴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各项政策、法规。
2.主要负责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3.对三县六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下辖市企业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
开封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
2.负责统筹本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分配、支付和个人账户的管理。
3.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选择确定,按照合同或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
开封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对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承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两网化”)建设管理具体工作任务。
5.承担处置农民工劳务纠纷及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具体工作。
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主要职责是:
1.根据考试任务制订实施计划、安排考务工作,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级以下公务员专业理论知识、工作技能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3.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省驻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认定及其与此相关的具体工作。
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主要职责是:
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养老保险费征缴、基本养老金支付、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等工作。
开封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组织实施工作。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与承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间的相关担保业务。
3.受理小额贷款申请并审核认定。
4.负责小额贷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项目评价。
5.负责小额贷款的发放和回收。
6.监督检查全市小额贷款借款人经营和财务状况。
开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实施办法及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
2.负责劳动争议(包括集体协议争议)的预防、调解和仲裁工作。
3.负责处理因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福利方面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工作。
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人才交流服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人才交流服务政策和实施办法。
2.拟定全市人力资源需求规划和人力资源开发整体规划,开展人力资源有关服务业务。
3.指导全市人事人才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开展网络招聘、咨询等服务。
4.参与拟定全市人事代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开展人事代理业务。
5.参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政策的调研和拟定,指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公共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6.指导全市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和承担交办的人才市场人员制度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封人才学会日常工作。
7.组织相关人力资源培训,开展人才素质测评,组织全市人才引进、调整配置、招聘管理工作。
开封技师学院主要职责是:
技工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我国培养大批高质量、高技能的人才已成为技工学校的神圣职责。技工学校以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为主,还要积极承担高级技术工人、初级技术工人的多层次的培训。
开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拟定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
2.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3.开展创业服务,开展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建设和维护就业信息网络和就业信息数据。
开封市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的具体意见。
2.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的审核、申报、核拨和调整工作。
3.协调办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独生子女费、遗属补助等待遇。
4.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事档案的接转与存放。
5.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
6.监督指导各县(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开封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训练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就业、创业、农民工培训工作。
2.编制和落实就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就业实训工作。
3.组织开展新生劳动力就业前技能培训、在职人员技能提升培训。
4.实施创业培训,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组织培训后专业能力鉴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18个,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调研科、基金监督管理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规划调配科、军转干部综合科、军转干部安置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科、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办公室、公务员综合与职位管理科、公务员考核录用科、公务员培训与监督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科。
纳入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4个,包括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个行政单位;以及开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封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开封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开封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开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封技师学院、开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开封市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服务中心、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开封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13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2019年收入总计16449万元,支出总1644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76万元,上升24.87%。主要原因: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金缴费增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辅助性岗位人员经费、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奖、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纳入年度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入合计16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59万元;上年结转36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支出合计16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0万元,占69.91%;项目支出4949万元,占30.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591万元,上升29.84%,主要原因: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金缴费增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辅助性岗位人员经费、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奖、在职人员物业服务补贴、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纳入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56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7万元,占11.32%;教育(类)支出4499万元,占28.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32万元,占53.3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520万元,占3.31%;住房保障(类)支出507万元,占3.24%。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从上年起从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7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新购公务用车数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把公车派遣,压减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招才引智任务较重,接待批次增加;另省厅行业廉政建设暨年中工作会在我市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4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2万元。2018年财政拨付开封市力达服务中心、纺织机械器材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企业养老保险费212万,在我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工业强市的进程中解决了部分企业的实际困难,妥善安置职工,稳定了大局。
2019年,我局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0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项目名称为就业补助资金,具体绩效评价如下:
1.项目概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补助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
2.立项依据:《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长期目标: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4.年度目标: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5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4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开展失业人员技能培训1.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7万人、创业培训1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人、新增农民工等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1.2万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亿元。
5.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2万人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800人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800人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600人
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95%
质量指标: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95%
接收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大于等于80%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95%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95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95%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95%
实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95%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95%
成本指标:
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500元
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6.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万人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
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0%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51万人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0.43万人
社会效益指标: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95%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2起
7.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85%
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90%
2019年,我局已对51个项目设立了预算绩效目标,涉及资金354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项,主要是:提前下达2019年就业资金项目4000万元,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是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度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