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度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7个职能科室,预算归口管理单位1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全供事业单位9个。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贯彻执行国家、省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拟订我市具体实施办法,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7、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汴工作或定居政策。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9、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12、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预算归口管理单位共有编制801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事业编制703;在职职工722人,离退休人员28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收入总计10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168万元,比上年2332万元增加5836万元,增长250%;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617万元,比上年336万元增加281万元,增长84%;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78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78万元;其他收入317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31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49万元,比上年1086万元减少37万元,减少3%。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收入合计10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66万元;转移支付资金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318万元,上年结转1049万元。
备注:部分项目总数与分项加和数略有差异,主要是四舍五入因素所致。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支出合计10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0万元,占77%;项目支出2362万元,占23%。
备注:部分项目总数与分项加和数略有差异,主要是四舍五入因素所致。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7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116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比2016年增加5477万元,原因是2017年1月起工资标准按照2016年7月调标后执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不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2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事务)(类)支出6万元;
技校教育(类)支出1955万元,占19%;
高等职业教育(类)支出750万元,占7%;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类)支出1062万元,占1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类)支出583万元,占6%;
机关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类)支出35万元;
综合业务管理(类)支出3万元;
劳动保障监察(类)支出164万元,占2%;
就业管理事务(类)支出5万元;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类)支出20万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类)支出2049万元,占21%;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类)支出553万元,占5%;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类)支出138万元,占1%;
事业单位离退休(类)支出899万元,占9%;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支出499万元,占5%;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类)支出360万元,占4%;
行政单位医疗(类)支出543万元,占5%;
事业单位医疗(类)支出269万元,占3%;
公务员医疗补助(类)支出21万元;
住房公积金(类)支出286万元,占3%;
其他支出(类)支出3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保留福补、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绩效工资、其他津补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超编人员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文明奖(行政,参照)、文明奖(事业)、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10万元,主要包括: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教育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离休保留福补、离休津贴补贴、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护理费、离休公务费、离休特支费、退休公务费、退休特支费、文明奖(离休及退休行政、参照)、文明奖(退休事业)、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减少1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0万元,较2016年预算111万元减少11万元,下降10%。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近年来我部门“三公”经费呈逐年下降逐势,主要表现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在制定2017年度本部门预算时,局班子更是提出了要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压缩1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