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粮食系统焊工符合提前退休规定 |
受理编号 | 20201006771587 |
反馈类别 | 领导信箱 |
提问人 | 尚伟华 |
内容 | 粮食系统焊工符合提前退休规定 2020年1月,本人通过信访渠道反应原开封县粮油机械厂职工张治平提前退休一事,开封市人社局给予了答复,就开封市人社局的答复,本人咨询了国家粮食局,答复是:焊工是原劳动部公布过 的特殊工种之一,粮食局只公布劳动部未公布的工种。咨询人社部,批转回河南省人社厅,人社厅答复是:走行政诉讼途径。但5月份又出台了一份通知,对提前退休作出解释,具体如下: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规[2020]3号 2020-05-27)中第一条第二款内容为: 一、严格执行国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 (二)严格执行国家提前退休工种目录和年限。认定特殊工种范围仍按原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提前退休工种名录执行。 原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提前退休工种名录,应包括原劳动部批准公布的工种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工种,原劳动部批准公布的特殊工种共16条,第二条即焊工。 所以,身为粮食系统的焊工张治平符合上述通知中提前退休的规定。 |
提问时间 | 2020/10/6 10:02:46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办公室 |
回复内容 | 张治平老师,你好: 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3号)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3号)规定的:“特殊工种严格按原劳动部和有关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种目录执行,严禁扩大范围,严禁不同行业企业之间比照执行”及“企业只能执行自己所属行业的提前退休工种目录,不得跨行业比照执行”。因目前掌握的粮食系统公布的特殊工种目录里没有电焊工这个工种,故无法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2020年10月13日 |
回复时间 | 2020-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