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文 号:汴劳社〔2009〕52号
关于对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再就业资金
进行检查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确保再就业资金的安全运行,根据豫财办社〔2008〕231号和汴政纠〔2008〕1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市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再就业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检查范围:自2006年至2008年以来下拨给各单位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再就业资金有无截留、滞留、挪用,有无弄虚作假发放、骗取再就业资金,有无违规、出借、不能足额发放岗位补贴行为,有无失职、渎职等其他违反再就业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检查的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从2009年5月21日开始至6月10日止,分为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一)全面检查阶段(5月21日—5月25日)。市纠风办、市劳动保障局组织检查组,对2006—2008年以来下拨的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再就业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重点检查阶段(5月26日—6月6日)。市纠风办、市劳动保障局组织检查组,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整改阶段(6月7日—6月10日)。针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涉及违纪违法的要移交纪检、检察机关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再就业资金的检查工作,检查组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
举报电话:3381620
电子举报信箱:kfjyk@163.com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