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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社系统“四抓”做好受灾地区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8-16 来源: 浏览: 0

        今年7月中下旬,开封市普降特大暴雨,4个县区、23个乡镇出现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对人民群众的就业增收和生产生活造成了直接影响。开封市人社系统针对汛情影响,及早筹划组织,制定工作方案,靠前帮扶就业,确保了受灾地区脱贫劳动力就业有岗位、增收有途径、服务有保障。主要做到了“四抓”:

        一、提高站位抓筹划,准确研判受灾脱贫劳动力就业形势。汛情发生后,开封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脱贫劳动力受灾情况,迅速筹划安排,确保受灾脱贫劳动力帮扶工作及早展开、高位推进。一是坚持思想引领。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实时关注我省防汛应急新闻发布会动态,坚持把防汛救灾与巩固人社系统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把加强针对性就业帮扶与防止因灾返贫紧密结合起来,动员全系统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汛灾对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影响,确保全市脱贫劳动力就业保持总体稳定。二是迅速研究安排。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筹划安排受灾群众就业帮扶和防汛救灾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大排查专题会议,研究印发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大排查专项方案。及时研究出台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重建的一系列措施,在实施就业援助、开辟用工绿色通道、有序组织外出务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等方面进行针对性帮扶。三是成立工作专班。研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29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4个大排查工作专班,明确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大排查工作的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同时把大排查工作纳入市人社局周工作交办和月工作督导内容。各县区人社部门分别成立了大排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排查分工,确保了排查工作迅速展开。

        二、紧盯汛情抓排查,切实摸清受灾脱贫劳动力就业底数。坚持排查、普查和筛查相结合,及时摸清全市脱贫劳动力及受灾乡镇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确保就业帮扶工作有的放矢。一是以开展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大排查为契机,开展全方位排查。采取市级抽查和县区普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市人社系统189名工作人员,排查69个乡镇、908个村,入户4184户,访谈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798人,核查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7513名,全面掌握了农村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管理及补贴发放等情况。二是以摸清受灾乡镇脱贫劳动力就业状况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普查。对尉氏县、祥符区等受灾乡镇的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经摸排统计,受灾乡镇脱贫劳动力共有11753人,实现就业11518人,其中在本县区就业5312人(含开发公益性岗位2276人),县外市内就业996人,市外省内就业608人,省外就业4602人;尉氏县因灾情影响有235人暂住在临时安置点,汛情结束后均能返回务工岗位。三是以推进就业扶贫政策落实落细为主线,开展针对性筛查。采取对照实名台账进行电话抽查、结合组织防汛救灾进行实地问询等方式,动态掌握受灾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需求和就业状况。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共20余人前往尉氏县双洎河防汛救灾现场慰问部队官兵,送去急需物资,装填沙袋加固大堤,实地了解汛情影响;组织48名新晋职级干部组成党员突击队奔赴祥符区防汛一线,装填和搬运沙袋2800多个,深入村庄了解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脱贫劳动力受灾及就业情况,为开展针对性帮扶积累了第一手资料。

        三、主动靠前抓帮扶,积极促进受灾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封市人社局在摸清脱贫劳动力受灾实情的基础上,强化使命担当、前移服务关口,及时走村入户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送服务,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受灾群众尤其是脱贫劳动力的心坎上。一是“面对面”宣讲就业帮扶政策。全市人社部门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加大就业扶贫、技能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共发放宣传单(册)1.8万多份,对就业创业扶贫方面的奖补政策进行解读,进一步提升了就业扶贫政策的知晓度,确保就业扶贫政策宣传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收集汇总脱贫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需求,开展种养殖防疫、焊工、电工、网红和电商等培训12班次、633人,近期计划再开展技能培训11班次、610人,不断提升脱贫劳动力尤其是受灾脱贫劳动力技能水平,促其早日转移就业、实现稳定就业。二是“一对多”推介就业岗位信息。主动与浙江宁波、嘉兴和山东滨州等地市人社部门联系,积极与本地人力资源机构或公司、用工企业沟通协调,加强劳务对接,及时收集用工需求信息。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和乡村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动态发布岗位信息,结合开展培训、入村排查、组织座谈等时机积极推介就业岗位,汛情发生以来共推送岗位信息1.2万多个,共有1175人达成就业意向,促进了受灾群众尤其是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点对点”帮扶就地就近就业。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和用工企业沟通协调,强化帮扶服务,鼓励支持帮扶车间、帮扶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和水利、房屋、农业基础设施等灾后重建工程或项目优先吸纳当地受灾群众务工,帮助受灾脱贫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或居家灵活就业。7月中下旬,共组织受灾乡镇人员外出务工399人,其中汛情期间返乡脱贫劳动力64人全部实现帮扶就业。将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卫生防疫、废墟清理岗位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近期拟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00余个,用于安置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受灾脱贫劳动力。

        四、完善制度抓长远,确保受灾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着眼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脱贫人口尤其是受灾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成效。一是用好就业帮扶协调机制“下真功”。继续发挥全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的职能作用,定期进行研议,协力推进就业扶贫政策持续落实,确保受灾脱贫劳动力享受政策全覆盖。建立健全常态化驻企联络协调机制,指导企业与脱贫人口尤其是受灾脱贫劳动力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二是健全就业失业监测机制“使长劲”。做好就业帮扶需求等信息的动态管理,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动员就业协理员、劳动力转移员等基层帮扶力量定期排查、动态掌握、及时更新脱贫劳动力就业台账;对受灾脱贫劳动力建立专项就业帮扶台账,实行“一对一”跟进服务,坚决防止因灾返贫。三是完善劳务输出工作机制“见实效”。加强市际和县际间劳务协作,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定期协调劳务输入地提供岗位供给清单,发挥好劳务服务机构效能,倾力打造知名劳务输出品牌,将脱贫人口和受灾脱贫劳动力作为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优先服务对象,确保受灾群众务工有岗位、增收有保障。四是落实就业帮扶奖补机制“增动力”。全面落实劳动力市场中介奖补、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脱贫劳动力务工交通和培训生活费补助等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正向效应,激励各类经营主体优先吸纳就业、脱贫劳动力尤其是受灾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保持了全市农村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总体稳定,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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