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555人才工程”
省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汴人〔2008〕120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专技〔2008〕3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08年度“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08年度全省(含中央驻豫单位)共选拔省级人选120名左右,我市分配指标数4名。
二、推荐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555人才工程”,是指根据全省“十五”计划和实施人才战略的总体部署,到2010年,培养50名左右研究成果具有国内乃至世界领先水平的国家级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家;500名左右具有省内领先水平,在各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着的省级优秀人才;5000名左右在各自学科、专业、工程、项目中起骨干核心作用,有发展潜力的省辖市级优秀人才。“555人才工程”人选主要在企事业单位中进行选拔推荐。
(二)推荐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当地和本行业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年轻人才。重点是在保持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涌现出来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中急需的高新技术、财会、外贸、农业、法律、工商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及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要求的WTO高级专门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的,不再申报“555人才工程”的同一级人选,但可申报、评选为高一级人选。“555人才工程”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待遇,适用于“333人才工程”人选。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博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研究成果具有显着经济和社会效益;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4、省级“555人才工程”人选须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555人才工程”是我省培养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与本县(区)、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按照推荐范围、对象和条件进行选拔推荐,所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列入本县(区)、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重点突出,能体现本地、本部门的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
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推荐,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地人事部门推荐。市人事局按照省人事厅分配名额,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区)、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选拔,确定我市推荐人选(推荐人数严格控制在省人事厅分配的指标数以内),报市政府审核后进行公示,而后报省人事厅参加全省评选。
四、报送材料
(一)推荐报告1份(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报告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二)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人事局负责审核,经查无误后加盖公章。
(四)填妥并盖章的《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五)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可从河南省人事厅网站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由市人事局负责审核,经查无误后,审核人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论着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从河南省人事厅网站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由市人事局负责审核,经查无误后,审核人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企业人选所在企业性质、效益证明材料1份。效益证明材料以人选所在单位最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交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原件由市人事局负责审核,经查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八)人选基本情况电子数据1份。将人选基本情况录入《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基本情况电子表》(不再使用河南省高级专家数据库软件),不得擅自更改电子表的标题与格式,更不允许按照下载的电子表格式自行制作电子表。电子表每一栏都给出了一个填写范例,须参照给出的范例或按照要求填写。填妥后将数据保存在U盘中,杀毒后报送。此表无需打印。
(九)以上表格均可从人事厅网站www.hnrs.gov.cn上下载。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08年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所属省辖市、省直机关或中央驻豫单位名称。
五、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务必于2008年11月5日前报至市人事局职称科。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 系 人:焦汝生
联系电话:0378—3666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