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实施依据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第十五条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采用分级管理制度。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
四、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五、办理结果
批文:水利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批复
六、申请材料
1、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复
2、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及附件
3、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报告审批申请文件
七、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