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水政监察支队根据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开封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安排》和各县(区)水政监察大队的申请帮扶结对情况,研究确定通许县水政监察大队和杞县水政监察大队为帮扶对象。
近日,支队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16号)要求,通过对杞县、通许县的座谈、参观、咨询、现场指导、培训、调研等方式,结合各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培育、提升被帮扶单位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和工作方法的认识,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研究探索水利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新模式,认真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制定防控措施,及时公开发布,提炼可借鉴、可操作、可复制的经验。 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
通过这次帮扶活动,提升了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和工作方法的认识,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开了思路,为全市水利系统全面推开打好根基。
(供稿:水政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