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水利(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有关的通知》(办建设函〔2020〕604号)要求,2020年度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市场行为赋分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单位的信用评价赋分工作分为两部分:省级对市场主体的评价5分,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参建项目的市场主体履约行为评价25分。
二、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对项目法人汇总表和业绩汇总表,筛选非管辖范围内的项目法人和业绩信息,在汇总表备注栏中进行说明,同时补充完善项目法人汇总表(联系人、联系电话)。8月22日前各市将信用管理专职人员信息
(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2个汇总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三、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组织辖区内项目法人登陆信用评价系统( http:// pj .cweun.org/ ) 认真开展评价工作。8月26日前,各项目法人要完成对参建项目的市场主体履约行为评价工作。
四、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职人员,督促项目法人按时完成评价工作。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在市场主体赋分工作中统一评价标准和尺度,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和真实。
五、 两个汇总表和项目法人操作说明请登录电子邮箱hnssltjsc@163.com (密码:65571219)自行下载。
联系人:范淑歌
电 话:0371-65571219
邮 箱:fsg@hns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