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 2016 年水利建设投资落实
及完成情况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
按照《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关于请报送 2016 年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及完成情况的通知》(规计综 [2016]5 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投资管理 , 加大投资进度跟踪 , 现对各地 2016 年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及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 具体要求如下:
1 、报送范围 :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截止报告期,当年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及完成情况。
2 、报送内容:除纳入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及信息直报系统的项目 按时从系统上报 外,市、县级地方部门自行安排 由水利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 水利建设项目,包括城市水系建设、引黄调蓄工程、 烟水项目、 新建水库 、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等,以及其他行业投资 的 涉水项目。
3 、报送时间 : 每月 1 日以电子表格和 盖章扫描件 报送。
4 、本报表采取零报送制,即本辖区未有以上项目的也要按时报送。
请各市、县水利部门 务必 认真组织填报 , 如实反映各地情况 , 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对于未按时上报的,将予通报批评。
联系人: 赵茜茜
电 话: 65571213
邮 箱: zhaoxi2012@163.com
附件: 2016 年水利建设投资落实及完成情况表
规划计划处
2016 年 2 月 1 8 日